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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汇12月7日丨江苏阳光(600220)(600220.SH)公布,公司于2022年3月7日、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(“内蒙古澄安”),并进行了相关公告;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。
2022年4月23日,公司公告了《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》,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与包头市人民政府、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《投资合作协议》。
前述设立公司及签订合作协议,公司拟在内蒙古开展投资光伏业务。
协议签署后,公司进行了项目公司的工商办理、地勘、立项、能评和环评等报告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。因产业政策、地方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等有关客观因素,公司投资所需条件在包头不能尽快实现,无法按照前述《投资合作协议》立即开展项目。例如项目所需用地1000亩左右,其中600亩是林地,土地性质的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时间未知,进展不明确。而时间和效率问题,会成为后期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阻力。因此考虑到时间成本、项目规划和行业市场变化情况,公司在宁夏进行了该项目的前期调研等工作,经评判,公司决定将拟投资的光伏项目的项目地选在宁夏石嘴山。
经与包头市人民政府、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协商,公司拟终止前期签订的投资协议,终止在包头市九原区的项目投资规划。并注销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