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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段时间,市区共青湖公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备受市民关注。市有关部门也多次组织联合执法,整治公园周边占道经营行为,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效果。但是,当执法队伍撤退后,过一段时间,这些流动摊贩又会卷土重来,防不胜防。类似的情况,在市区其他公园也时有发生。
阳江是“国家园林城市”,已形成了主题公园—社区文体公园—乡村口袋公园的布局,公园体量日渐增大,管理难度也逐步增加。目前我市无专门的公园立法。公园纳入法治,公园绿地纳入绿线范围,规制噪声、放生、垂钓捕捞等游园行为,人们共享公园的美好才有保障。
公园是镶嵌在阳江大地上的绿色明珠,是阳江人享有的最美好的公共设施之一。据2021年和2022年的《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数据显示,2021年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.44平方米,到2022年增加到25.79平方米,这基本实现了市民出门 5 分钟可达社区公园,2 公里可达城市综合公园,5 公里可达自然公园的目标。阳江人的周末,不是在公园,就是在去公园的路上。
公园越来越多,自然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。随着社会发展,目前正在实施的与公园管理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,事实上已无法满足目前公园类型多样化、功能多元化、体量日益庞大背景下的管理实际,也无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园科普教育、美化城市、文化宣传、文明倡导等功能的需求。通过公园专项立法,进一步完善公园工作体系,丰富公园内涵,创新公园管理,已成为迫切需要。
公园管理迈入法治化、精细化管理新阶段,对于从法律层面厘清管理主体、强化治理责任,特别是加强公园土地保护,规制新型游园行为,贯彻“共建共治共享”理念,都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。
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构筑一个通山、达海、贯城、串趣的“公园阳江”,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市,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制保障。立法所保护的不仅仅是阳江的公园,更是广大市民弥足珍贵的“绿色福祉”,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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